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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守好实验室安全底线红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北京市、学校有关部署要求,现就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实验室直接责任。各实验室要在假期前通过组会、专题学习、线上培训等多样方式,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开放实验室动态检查

结合学校秋季学期日常督查、季度检查与本单位自查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压力气瓶、特种设备、自制设备、高温高压设备、锂电池(含UPS等重要危险源的隐患问题,做到及时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不满足实验室安全运行条件的实验室假期期间暂停使用特别强调: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学生开展实验活动须有导师或实验用房责任教师现场指导;新生未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的,不得进入实验室危险性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过夜实验须向单位报备并安排值守;实验活动过程中不得无人值守。

三、抓实抓细实验室运行备案

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安全保障条件及力量、拟启用实验室的安全状况综合考虑后自行确定运行开放实验室。假期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应确保落实关水、关电、关气、关窗、锁门等安全措施。对假期间运行开放的实验室,各单位要做好实验室信息备案工作,准确掌握实验运行相关信息,并于92411:00填写在线表格,未按期填写的视为假期不开放运行

四、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检力度

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值班人员安排统一留存所有实验室的备用钥匙,以备不时之需。实验室安全应有监管力量,重点关注存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危险废物、气瓶、高温高压设备的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假期期间,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随机检查工作,督促实验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对未进行备案擅自开展实验的、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存在严重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实验室季度安全检查暨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前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季度安全检查暨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前专项检查工作。

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922~924日。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检查范围重点是使用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特别是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实验室。检查内容为环境内务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废物安全、气瓶安全、用电安全等,重点检查关注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完成情况。

(三)具体要求:请各单位确保检查期间所有实验室均可开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录入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各单位积极督促落实整改。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在校园OA予以公示。

如遇上级通知要求,另行告知提醒。

 

 

资产管理处  

                            202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