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筑牢学校实验室安全防线,全面防范化解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补齐安全管理短板,根据近期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会议与通知精神,现将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单位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抓实抓细实验室安全各项措施,强化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与检查指导,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盯紧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保证实验室各项教学科研任务安全有序开展,坚决避免实验室安全事件事故发生。
二、开学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学科研二级单位的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须对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实验用房责任教师是本实验室安全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各项措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实验室启用准备及实验室安全日常工作。实验室安全责任应以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逐级明确。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及风险评估。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要求,各实验室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积极督促落实,特别是暑期期间发现的隐患问题,务必做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受汛情影响可能存在漏水情况的实验室,务必检查电路情况,确保达到安全运行条件方可开展实验活动。
(三)加强卫生清理工作。返校期间,实验室启用前应彻底清扫实验用房,特别是假期未用或较少使用的实验室,检查门窗、照明、供电、供水是否正常,检查实验用房通风情况,确保室内通风良好。
(四)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对师生员工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及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鼓励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培训与安全告知,并做好记录。
(五)规范个体防护配置与穿戴。根据实验活动需求,提前配备实验工作服、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护手套、护目镜、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保障实验人员、特别是学生实验操作安全。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根据实验要求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六)规范各类危险源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压力气瓶、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源的采购、存放、使用等工作,保障实验顺利开展。设备启用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是否齐备完好,杜绝设备运行隐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活动前,实验人员必须要识别实验过程中的危险源,分析实验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和潜在事故后果危险性,了解安全防护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措施。实验室应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危险性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过夜实验须向单位报备并安排值守,实验活动过程中不得无人值守。
三、近期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学校与二级单位的责任书请各单位交至资产管理处技术安全科(办公楼107),责任书一式两份,务必手签、盖章;二级单位与实验用房的责任书请各单位尽快签订,不要逾期。实验用房与实验人员的责任书或承诺书请各单位督促签订,避免责任空转。
(二)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请各单位于迎新期间安排入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开展时间、地点提前告知资产管理处备案,资产管理处可安排专人进行培训。
开学后,学校将对2026级全体新生实施校级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组织本单位全体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同时,请各单位落实本单位内的院级与实验室级准入工作。对本单位内所有进入实验室实验、学习、工作的学生通过签订责任书、教育培训、组织考试等方式实施准入,严禁未通过准入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三)实验室安全开学检查。学期初将组织开学专项检查活动,对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多个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在校园OA予以公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封门处理。
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
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