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货物及服务项目采购、进口项目采购、工程采购、雄安校区建设项目采购等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制定、落实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要求,做好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监管、合同签订等。
3.负责进口项目采购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海关进口、货物减免税相关要求,做好减免税申请、报关清关、外贸代理监管等。
4.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要求,组织做好工程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控制价确定、开评标监管、合同审签等。
5.负责货物与服务类、工程类和雄安校区评审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负责货物与服务类、工程类及雄安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负责外贸代理机构的管理;负责学校小型工程入围企业的管理。
6.负责处理货物与服务类、工程类和雄安校区建设项目中的各类质疑投诉;负责货物与服务项目、工程项目采购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维护。
7.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申报、调剂及执行等。
8.建立中心内控工作机制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