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起草或完善学校环境保护相关制度。
3.负责学校实验室辐射设备及场所安全的监督管理。
4.组织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工作。
5.负责或指导新(改/扩)建实验室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
6.协助校园环境污染事件等相关事宜处理。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李鑫磊
联系电话:010-62332397
办公地址:办公楼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