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划。

2.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3.负责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登记、评估。

4.负责制定学校公共用房管理的规章制度。

5.负责公共用房出租相关事项办理。

6.负责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7.负责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管理。

8.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清查、评估和监督。

9.组织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国有资产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工作人员:秦岚 蒋百慧 郝志伟 李浩东

联系电话:010-62334654/62334627(验收业务)

办公地址:办公楼105-1/办公楼106(验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