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对于多团队共用、多单位管理、属地与属人单位不一致的实验用房,要明确牵头责任主体,厘清责任边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健全管理体系,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完善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制度,加大资源投入与条件保障,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队伍,强化对新工艺、新兴交叉领域、“一院多址”等特殊情况的风险防控,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
(三)深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能力。各单位要将安全宣传培训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培育深厚安全文化,通过常态化、多元化培训提升师生风险辨识、规范操作及应急处置能力,尤其做好初次进入实验室人员(特别是本科生与外来人员)的准入教育与应急培训,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安全工作思想根基。
二、组织机构
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统一领导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党政正职领导作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组织落实本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排查与隐患自查工作,确保摸清实验室风险情况底数,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完成闭环管理。
三、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范围包括所有实验用房。
四、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二级单位自查阶段(即日起~6月12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如下工作。
1.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
根据《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组织各实验室进行主要风险点排查,填写主要风险点对照检查情况及风险管控与隐患处置情况,形成各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摸清各实验室风险情况底数。根据各实验室主要风险清单专项排查情况,学院填写《二级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表》(附件3),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4),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隐患治理,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重点排查附件2主要风险清单中涉及的隐患问题。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期复查。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自查工作开展及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5)。
3.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核定
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用房安全风险等级更新工作,各单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核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情况,确定本单位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实验室信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二级单位信息上报
各单位请于5月22日(周五)11:00前将《二级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jak@ustb.edu.cn。
各单位请于6月12日(周五)11:00前将《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5)电子版发至邮箱jak@ustb.edu.cn,纸质版交至技术安全科(办公楼107),纸质版报告需经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职领导审核并由单位党政正职领导签字后上报。
(二)学校检查反馈阶段(6月13日~7月21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加强对实验室日常巡查与指导力度,对二级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持续现场核查,二级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成整改。
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对各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档案进行检查,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实验用房清单、学科特色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记录、院级教育培训及安全准入记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等。
(三)教育部重点调研阶段
教育部视情况牵头组织专家赴部分高校开展回访式实地调研,对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管理、隐患排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如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的落实、危险实验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安全培训、重要危险源管理、交叉学科领域、“一院多址”管理等。
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教育部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 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3.《二级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表》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5.《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
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赵雨霄、陈旭华;联系电话:6233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