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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工作,鼓励开展实验室工作相关研究,促进实验室建设水平提升,学校拟依托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设立实验室工作专项研究项目。该项目将作为实验技术队伍进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研究项目面向全校范围设立,凡我校实验技术人员、教师、实验室工作管理人员均可申报,鼓励相关部门间开展合作研究。

  二、申报范围

  研究项目应结合当前学校实验室工作重点、热点问题,以解决实验室工作实际问题为导向,重点支持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开放、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研究方向,具体参见《2016年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者可依据申报指南选题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拟定题目。

  三、项目设置

  研究项目设立特别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类型。其中特别项目设立2项,资助标准3万元;重点项目设立5项,资助标准2万元;一般项目6项,资助标准0.5-1万元。具体资助标准根据立项情况适当调整。

  四、注意事项

  研究项目以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纳入学校科研系统统一管理,具体参照《北京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2〕26号)执行,由科研部、资产管理处共同管理。

  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特别项目可延至为两年,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周期为两年的项目,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年度预期研究成果等,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研究成果应以研究报告、发表论文、具有一定推广性的实施方案,分析(评价)方法、制度规范等具体形式呈现,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

  研究经费预算比例除评审费有明确要求外,其余科目均无比例要求,但每项经费预算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30%,研究周期为两年的项目,经费预算分两年拨付,当年经费需当年结清。

  研究项目在执行期内只能进行一次经费预算调整,且设备费、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预算不予调增;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经费打通使用,调整时其预算总和不增即可。

  五、申报程序

  研究项目采取两级审批制度,申报者填写《实验室工作研究专项计划任务书》,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资产管理处,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立项,相关评审答辩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21日(星期四)前将《任务书》、《汇总表》纸质版报至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送邮箱,相关通知及附件在学校OA/资产管理处/通知处下载。

  联系人:张捷,李杰       办公地点:办公楼105-2

  联系电话:62332416      电子邮箱:sgk@ustb.edu.cn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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