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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含经营性资产监管)、仪器设备(软件)采购需求论证及开放共享、实验室管理及实验队伍建设、实验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地下空间(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管理等相关工作。下设国有资产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技术安全科、环境保护办公室、实验室安全教育科、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

2019年4月,学校整合招标采购相关职责,成立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负责货物与服务采购、工程采购等相关工作,挂靠资产管理处。下设货物与服务采购科、工程采购科、综合科、雄安派驻采购办公室、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资产全流程管理,包括建账、对账、入账及销账管理,报废、报损、调拨、退库等处置管理。

3.负责学校公共用房(教职工周转房除外)的统筹管理,制定房屋使用规划、配置方案;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公房修缮立项审批及竣工验收管理。

4.负责制定仪器设备采购需求论证及开放共享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5.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效益考核,共享平台建设及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学校实验室(示范中心)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7.组织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示范中心申报、验收。

8.负责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实验室各类奖项评选。

9.制定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0.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安全督查,实验室技术安全及环保文化宣传和教育培训。

11.负责化学品采购与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及危险化学品申领审批工作。

12.负责学校辐射工作人员、辐射设备及场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工作。

13.负责学校污水、废气、噪声、粉尘和室内环境等的检验、监测及其数据统计上报。

14.负责学校的人民防空工作及地下空间的宏观管理,制定学校地下空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防空袭预案、地下空间防汛应急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等,负责学校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

15.完成上级领导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货物及服务项目采购、进口项目采购、工程采购、雄安校区建设项目采购等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制定、落实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要求,做好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监管、合同签订等。

3.负责进口项目采购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海关进口、货物减免税相关要求,做好减免税申请、报关清关、外贸代理监管等。

4.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要求,组织做好工程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控制价确定、开评标监管、合同审签等。

5.负责货物与服务类、工程类和雄安校区评审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负责货物与服务类、工程类及雄安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负责外贸代理机构的管理;负责学校小型工程入围企业的管理。

6.负责处理货物与服务类、工程类和雄安校区建设项目中的各类质疑投诉;负责货物与服务项目、工程项目采购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维护。

7.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申报、调剂及执行等。

8.建立中心内控工作机制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