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划。
2.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3.负责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登记、评估。
4.负责制定学校公共用房管理的规章制度。
5.负责公共用房出租相关事项办理。
6.负责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7.负责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管理。
8.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清查、评估和监督。
9.组织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国有资产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工作人员: 秦 岚 郝志伟 李浩东 蒋百慧
联系方式: Tel:0086-10-62334654
0086-10-62334627(验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