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预算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租用土地、房屋等,需提前上报计划。如未上报计划,2018年度将无法执行。为做好2018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资产购置、租用等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前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计划
1. 统计信息
各单位要按照附表所列事项和附件中的内容,认真统计有关资产购置、租用等相关信息,做到全面、准确。
2. 填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30日(周五)17:30前填写附件表格,签字盖章后交设备管理科(办公楼106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stb100@126.com。
二、注意事项
1. 无相关计划的单位,空表也需签字盖章并上报。
2. 未填报或逾期未交的视为无相关计划,2018年度将无法执行。
3. 租用土地、房屋只需报2018年新增计划,续租的无需上报。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填报工作,以免影响2018年度设备购置、土地房屋租用等事项。
附表: 2018年度新增资产购置、租用事项填表明细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填报表格 |
购置 |
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购置 |
附件1 |
租用 |
租用其他单位土地 |
附件2 |
租用其他单位房屋 |
附件3 |
联系人:牛犁 联系电话:62332013
地址:办公楼106 E-mail:ustb100@126.com
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校园OA→资产管理处→通知公告
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