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校发【2015】28号)的要求,学校近期将开展2016年实验室安全第一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31日(周四)上午8:30-11:30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日常督查情况、二级单位月查情况,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包括使用登记台账详细,分类存放、专柜上锁保存且张贴安全警示标识,试剂标识明确等。
2.压力气瓶安全。包括气瓶使用登记台账详细,气瓶存放规范(不存在易燃气瓶与助燃气瓶混放、与加热用电设备距离过近、未固定等情况),阀门安全,易燃及有毒气体报警装置配置及使用情况等。
3.危险废弃物安全。包括暂存点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废液容器标识明确,分类暂存等。
4.特殊设备安全。包括冰箱使用情况(存放物品标识明确、不得存放食物、机械温控冰箱不得存放有机试剂及易燃品等),加热设备使用情况(高温设备操作规程明示,加热设备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5.水电及环境卫生安全。实验室设备摆放合理、环境卫生整洁,电源插头固定、电路规划合理、大功率电器有专用插座等。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主管院长、实验室安全秘书参加本单位检查,协助联系实验用房责任教师配合检查工作。
2.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现场出具整改通知,主管院长、实验用房责任教师确认签字并限期完成整改。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在校园OA网予以公示。
3.如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检查中屡次存在安全隐患,将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校发【2015】29号)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请各单位提前对实验室进行自查,切实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人:马庆、牛犁 电话:62332397
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