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科技大学田径场及跑廊塑胶跑道改造工程(基础设施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t-kjdx-2021-13
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田径场及跑廊塑胶跑道改造工程(基础设施部分)
预算金额:142.90740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90740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1) 按照标准Ⅱ类田径场地标准(田协认证)对田径场进行整体改造,在塑胶面层施工前完成以下内容:①跳远、跳高、铅球、链球(铁饼)、沙坑、障碍赛水池及其它体育设施预埋件、相应区域塑胶加厚区基础等按设计要求改造、新做;②场地现状排水沟及沉砂池清理;③场地给排水管沟开挖、恢复、管线敷设;④场地电气管沟开挖、恢复,废弃电井填埋,新做电井,配电箱安装及线缆敷设等。
(2)体育设施(障碍赛栏架、障碍水池盖板、投掷圈、护笼埋件、抵趾板、起跳板、撑杆跳插槽、投掷圈盖板、沙坑盖板等)采购安装。
(3)配合塑胶面层施工,配合场地验收取证(Ⅱ类场地)。
(4)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保修。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惩戒人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为2021-2022年中央国家机关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备案企业(定点供应商);专业承包资质须为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备案资质,须提供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采购企业资质截图;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备案企业(定点供应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备案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3.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 至 2021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施工集中采购2021-2022年定点企业名录内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人(联系人)须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人社保证明等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资质证书以及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拟派项目经理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施工集中采购定点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登记资料或备案登记承诺并加盖公章;5、外省市的施工企业须持有北京市建委备案、登记或准入等相关审批、审核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要求
(1)田径场塑胶面层施工、田径场草坪更换、田径场看台整修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单独发包实施。中标人(施工单位)须做好交叉作业和相关配合工作,为其它施工单位提供现场通行、工序协调等便利条件,协调配合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本次招标内容包含田径场现有排水沟内的垃圾、淤泥等清理、清运、消纳,排水沟清理需起开现状混凝土盖板并恢复,混凝土盖板起开间隔不超过3m,彻底清理沟内杂物,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障碍赛栏板、障碍水池盖板、起跳板、抵趾板、投掷圈、链球(铁饼)护笼、成品铝合金道牙等田径比赛设施选用南京金陵、北京皇冠、山东泰山等知名品牌产品,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比赛、验收标准。
(4)如果招标人在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施工单位)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标准为止;因中标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须在施工合同中作出承诺。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它施工条件约束,本项目可能存在签订合同后无法如期正常开工或项目终止或工程量减少的情形,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招标人对因新冠疫情影响或施工条件约束等原因造成施工延误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施工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建设单位防疫相关的管理规定。投标人须在施工合同中作出承诺。
(6)中标人(施工单位)须按材料采购计划和有关标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及见证取样复试,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试验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不包括涉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的见证取样送检项目及招标人另行要求的送检项目的检验、检测费用,其它需中标人自行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验证不合格及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严禁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7)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需复测场地坐标、高程及基准桩参数,基础数据复测无误并按现状情况调整场地排水坡度、标高,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中标人(施工单位)为完成以上工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8)结合场地实际情况,需要对局部低洼、隆起区域进行维修,相关工程量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对基底找平找坡、基层处理(含裂缝处理)等相应处理费用一并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9) 基础改造区域的沥青混凝土基层摊铺后,应按设计要求完成养护之后再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作业条件及特点,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0)基础施工完成后、塑胶面层施工前,建设单位、塑胶面层施工单位等将依据设计图纸对底层基础平整度、坡度、尺寸、质量等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才可进行塑胶施工,验收不合格由本工程中标人(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田径场(基础设施部分)质保期为2年。
(12)沥青混凝土须满足耐候性能要求,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施工合同中须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13)中标人(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做好街道、公安、安监、城管等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满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及要求;施工区域须设置硬质围挡,符合学校安全保卫及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涉及协调、配合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及发生的费用以及施工需要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4)中标人(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地理位置、施工季节、工艺做法、作业条件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涉及以上事项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并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5)建筑垃圾及渣土清运:中标人(施工单位)应选择具有交通、环卫等部门认可的具备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并选择合法的渣土消纳场所,使用符合专业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满足北京市运输、环保相关规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渣土消纳许可证》办理工作。
(16)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规范: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如果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17)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 9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相关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达标(合格)标准执行,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承诺如果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
(18)因校内组织活动或其它客观因素需中标人(施工单位)配合短期停工,或为响应政府部门相关要求配合短期停工,由此产生的人员、机械、现场照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及客观实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的特殊性,田径场出入口等关键位置均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场地内人员出行安全,中标人(施工单位)需统筹考虑施工工序安排及时间节点,降低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0)施工过程应做好现场树木、旗杆、体育器材及其它既有设施的保护,如有损坏,中标人(施工单位)须无条件恢复。施工期间如涉及使用大型货车、沥青混凝土罐车等重型车辆,应对车辆行驶路线沿途道路、井盖、地砖、路缘石等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压坏导致设施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由此产生的一切修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1)施工现场内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不计入本次报价。
(22)招标人不提供搭建临时食堂、办公用房及施工人员居住所需的场地,仅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投标人应全方面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条件,自行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吃住、办公、交通等问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招标人竣工图2套、竣工资料正本1套(含主要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单等)。
(24)图纸说明、做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海地区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2334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联系方式:司文荣 联系电话:010-59123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工
电 话: 0105912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