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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家属区40、43、44栋电梯外电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科技大学家属区40、43、44栋电梯外电源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院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平米。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性质:国拨,出资比例为   100%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1)北京科技大学家属区40、43、44栋电梯外电源改造,包含人行步道、沥青路面、绿化等的拆除及恢复,电缆及管线敷设等,按照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

(2)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

2.6 相关要求

1)线缆:参照品牌昆仑、北京慧远、远东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电缆标称截面、绝缘标称厚度、护套标称厚度须符合GB/T12706.1-2020要求。

(2)配电箱:所有配电箱、柜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落地柜用2.0mm厚冷轧板制作,配电箱高度或宽度任何一方大于600mm采用2mm厚冷轧钢板制作,高度及宽度均小于600mm采用1.5mm厚冷轧钢板制作,但箱门及其元件安装板仍采用2.0mm厚钢板室外配电箱。箱体应在明显的位置上固定铭牌,铭牌采用铁牌并用铝钉铆拉,内容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商标;出厂日期。配电箱门带通锁,配电柜门带通锁,箱体尺寸由厂家自行排版设计。

(3)电气元器件:参照品牌施耐德、ABB、西门子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图纸上标注的厂家型号主要用于代表技术参数,中标人在加工订货之前须由生产厂家按照施耐德、ABB、西门子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性能,结合图纸要求进行深化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加工订货,以保证配电箱的总体质量安全可靠和配电稳定连续。。

(4)图纸说明、做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为准。

(5)材料或产品进场后,中标人(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或产品合格证,并按材料采购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及见证取样复试,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试验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不包括涉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的见证取样送检项目及招标人另行要求的送检项目的检验、检测费用,其它需中标人自行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验证不合格及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6)施工现场内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不计入本次报价。

7)招标人不提供搭建临时食堂、办公用房及施工人员居住所需的场地,仅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投标人应全方面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条件,自行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吃住、办公、交通等问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 9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1版)〉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相关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达标(合格)标准执行,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承诺如果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

9)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规范: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如果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10)如果招标人在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招标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品质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标准为止,因中标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规格、型号、品质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对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招标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可以是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须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12)中标人(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工艺做法、作业条件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区域应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符合学校安全保卫及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影响师生通行的施工区域、时段须做好交通导行;因施工需要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3)因校内组织活动或其它客观因素需中标人(施工单位)配合短期停工,或为响应政府部门相关要求配合短期停工,由此产生的人员、机械、现场照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及客观实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的特殊性,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区域道路、楼门口等关键位置均应采取临时通行保护措施及明显标识、指示,确保人员通行安全,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招标人竣工资料(含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图等)二套,此项费用包含在工程整体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16)中标人(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做好建委、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满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及要求,涉及协调、配合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及发生的费用以及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7其他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它施工条件约束,本项目可能存在签订合同后无法如期正常开工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的情形,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招标人对因新冠疫情影响或施工条件约束等原因造成施工延误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3.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3.9近三年内(2019年07月01日至2022年06月30日)完成已竣工合同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3.11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于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7日在北京科技大学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7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

领取联系人:孟凡帅联系电话:010-69704251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1日上午9:0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办公楼102。投标单位应在截止日当天上午9:00前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科技大学

招标人:北京科技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2334627

电子信箱: gccg@ustb.edu.cn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

联系人:孟凡帅

联系电话:010-69704251

邮箱:zbjs91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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