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科技大学校园围墙改造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北方地产大厦6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LTC-2021-G002
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校园围墙改造工程(一期)
预算金额:275.90734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招标条件
“北京科技大学校园围墙改造工程(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科技大学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 480 延米。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性质: 国拨 ,出资比例为 100% 。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⑴ 现状图示招标范围内围墙整体拆除,包括立柱、围栏、围墙基础、部分砌体墙、地面砖等拆除、绿化清理等,按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新建围墙,共包括5个分区(详见设计图纸)。
⑵ 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保修。
2.6 相关要求
2.6.1 围墙基础及立柱真石漆做法
⑴ 基底清理,DP-HR砂浆抹平;
⑵ 涂刷真石漆抗碱封闭底漆一道;
⑶ 喷涂真石漆(无凹凸,厚度2-3mm),风格、色彩接近现状学校西门两侧围墙石材;
⑷ 涂刷罩光清漆。
2.6.2 中标人(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做好路政、公安、交通、市政、绿化、城管等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图示围墙施工区域两侧须硬质围挡,并符合学校安全保卫及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满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及要求,影响交通的施工区域、时段须做好交通导行;涉及协调、配合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及发生的费用以及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6.3 真石漆、氟碳漆必须满足耐候性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可以是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须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2.6.4 如果招标人在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施工单位)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标准为止;因中标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2.6.5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它施工条件约束,本项目可能存在签订合同后无法如期正常开工或项目终止或工程量减少的情形,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招标人对因新冠疫情影响或施工条件约束等原因造成施工延误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施工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建设单位防疫相关的管理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2.6.6 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规范: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如果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2.6.7 材料进场前,应提供材料或产品合格证,并按材料采购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及见证取样复试,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试验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不包括涉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的见证取样送检项目及招标人另行要求的送检项目的检验、检测费用,其它需中标人自行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验证不合格及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严禁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2.6.8 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需复测场地坐标、高程,基础数据复测无误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中标人(施工单位)为完成以上工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6.9 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须按照现状学校西门两侧围墙石材风格、色彩制作真石漆墙面样板(1m*1m),并按图纸尺寸制作氟碳漆栏杆样品(比例1:1),经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加工制作, 此项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6.10 中标人(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地理位置、施工季节、工艺做法、作业条件等因素,以及混凝土结构的施工难度、模板制作等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图示围墙施工区域须两侧硬质围挡。涉及以上事项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并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6.11 建筑垃圾及渣土清运:中标人(施工单位)应选择具有交通、环卫等部门认可的具备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并选择合法的渣土消纳场所,使用符合专业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满足北京市运输、环保相关规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渣土消纳许可证》办理工作。
2.6.12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 9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相关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达标(合格)标准执行,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承诺如果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
2.6.13 因校内组织活动或其它客观因素需中标人(施工单位)配合短期停工,或为响应政府部门相关要求配合短期停工,由此产生的人员、机械、现场照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及客观实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6.1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的特殊性,校园出入口、市政人行道等关键位置均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人员通行安全。
2.6.15 施工过程需做好现场树木、标牌、既有建筑等设施的保护,如有破坏,中标人(施工单位)需负责原状恢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期间如涉及使用大型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重型车辆,应对车辆行驶路线沿途道路、井盖、路缘石等设施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压坏导致设施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6.16 施工安排:中标人(施工单位)应充分做好人力、材料、机械等准备工作,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安排施工。
2.6.17 施工现场内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不计入本次报价。
2.6.18 招标人不提供搭建临时食堂、办公用房及施工人员居住所需的场地,仅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投标人应全方面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条件,自行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吃住、办公、交通等问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6.1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招标人竣工图2套、竣工资料正本1套(含主要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单等)。
2.6.20 图纸说明、做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3.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惩戒人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须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施工集中采购2021-2022年定点企业名录内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为 建筑工程 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施工集中采购定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备案人员,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3.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北方地产大厦612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施工集中采购2021-2022年定点企业名录内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人(联系人)须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人社保证明等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资质证书以及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施工集中采购定点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登记资料或备案登记承诺并加盖公章。4、外省市的施工企业须持有北京市建委备案、登记或准入等相关审批、审核证明材料。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办公楼1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62334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北方地产大厦612室
联系方式:王超、李莉(010-88956517-812、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李莉
电 话: 010-88956517-81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