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科技大学委托,对下述工程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科技大学昌平创新园区西区A1-04 等实验室电力改造
2、项目编号:ZB042023-203
3、项目控制金额:55万元
4、资金性质:国拨资金
5、采购方式:比选
6、比选范围:比选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6.1相关要求如下:
6.1.1配电箱:所有配电箱、柜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落地柜用2.0mm厚冷轧板制作,配电箱高度或宽度任何一方大于600mm采用2mm厚冷轧钢板制作,高度及宽度均小于600mm采用1.5mm厚冷轧钢板制作,但箱门及其元件安装板仍采用2.0mm厚钢板室外配电箱。箱体应在明显的位置上固定铭牌,铭牌采用铁牌并用铝钉铆拉,内容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商标;出厂日期。配电箱门带通锁,配电柜门带通锁,箱体尺寸由厂家自行排版设计。
6.1.2电气元器件:为保证配电箱的总体质量安全可靠和配电稳定连续,配电箱内使用的主要电气元器件,如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漏电开关、接触器、热继电器等主要元件图纸上标注的厂家型号主要用于代表技术参数,在确定具体品牌型号时,其性能、功能、档次不能低于图纸上标注的型号及采购要求品牌的型号要求,同时满足本项目需求。为保证配电箱、柜使用性能,要求供应商优先按以下参考品牌进行组配及报价:施耐德、ABB、西门子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
6.1.3线缆:线缆选用昆仑、北京慧远、远东或其他同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
6.1.4图纸说明、做法与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不同之处,以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为准。
6.1.5材料或产品进场后,中选人(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或产品合格证,并按材料采购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及见证取样复试,由采购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试验费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不包括涉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的见证取样送检项目及采购人另行要求的送检项目的检验、检测费用,其它需中选人自行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比选报价中。现场验证不合格及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6.1.6施工现场内施工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提供,不计入本次报价。
6.1.7采购人不提供搭建临时食堂、办公用房及施工人员居住所需的场地,仅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供应商应全方面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条件,自行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吃住、办公、交通等问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比选报价中。
6.1.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供应商比选报价时,应当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并应当依据比选文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 <预算消耗量标准> 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相关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 预算消耗量标准>
6.1.9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规范: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如果本比选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6.1.10如果采购人在中选人(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比选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品质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施工单位)进场后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标准为止,因中选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规格、型号、品质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均由中选人(施工单位)承担,对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
6.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采购人竣工资料(含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图等)二套,此项费用包含在工程整体比选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6.1.12中选人(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做好建委、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满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及要求,涉及协调、配合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及发生的费用以及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包含在比选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二、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北京科技大学
2、采购人联系人:胡老师
3、联系人电话:010-6233462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
3、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玉
4、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10-69704251
5、电子信箱: zbjs91zhaobiao@163.com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和方式:
1.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2.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2.2供应商(联系人)须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联系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等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3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资质证书、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4外省市的施工企业须持有北京市建委备案、登记或准入等相关审批、审核证明材料。
2、比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3、比选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
六、比选文件开启: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比选文件开启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