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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临时配电室新建及永久配电室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临时配电室新建及永久配电室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t-kjdx-2021-10

  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临时配电室新建及永久配电室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71.97768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97768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院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临时配电室及原有配电室改造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性质:国拨,出资比例为 100%  。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1)新建临时配电室及永久配电室改造,按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

  (2)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保修。

  2.6 相关要求。

  (1)塑钢窗:固定窗60系列,双玻钢化中空;推拉窗75系列,双玻钢化中空;断桥铝合金窗:固定窗60系列,双玻5+18A+5钢化中空;铝合金型材表面为粉末喷涂,型材壁厚≥1.4mm,传热系数K≤2.5W/(m2.k);塑钢窗型材参照品牌海螺、实德、维卡;铝合金型材参照品牌:和平铝材、中豪铝业、广东坚朗、山东国强等;五金件品牌质量参照德国诺托、丝吉利娅、格屋等进口产品;窗户边框与洞口周边填充聚氨酯发泡胶,边框与墙体内外两侧密封耐候胶;纱窗采用铝合金框料、金钢网纱窗(平开,纱网采用304不锈钢07丝径十二目(网径0.6-0.8)),型材壁厚≥1.0mm表面粉末喷涂,颜色与铝合金窗框一致;其他详见图纸要求,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加工订货。

  (2)照明灯具选用松下、飞利浦、三雄极光或其他同等知名品牌产品,电器、开关、插座、有线信息网络、配电箱元器件选用西门子、欧司朗、罗格朗、施耐德、ABB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线缆选用昆仑、北京慧远或其他同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

  (3)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选用西默、劳工、敏华或其他同等知名品牌产品。

  (4)潜污泵、轴流风机等招标范围设备选型须满足设计功能要求,选用国内知名品牌。

  (5)配电室地砖:◆国内一线正牌产品,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须提供样品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加工订货。◆规格600mm×600mm,厚度8~10mm。◆质量要求:生产厂家须具有ISO 9001及其它认证,优等品,表面无色差、无黑点、针孔、阴阳色、缺花、崩角、崩边等缺陷,抗冻性、耐磨性、抗冲击性强,线性热膨胀、湿膨胀系数低,防滑性能好,等等。◆加工运输过程中,须确保地砖面层没有划痕、损伤,包装须面层与面层相对,不得面层与背面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入使用,中标人(施工单位)须无条件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品牌生产商相关资料并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

  (6)所用涂料品种、型号及涂料的性能必须满足环保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环保性能检测报告。

  (7)消防工程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仅预埋配管、接线盒、穿带线。

  (8)材料进场前,应提供材料或产品合格证,并按材料采购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及见证取样复试,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试验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不包括涉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的见证取样送检项目及招标人另行要求的送检项目的检验、检测费用,其它需中标人自行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验证不合格及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严禁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9)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不计入本次报价。

  (10)招标人不提供搭建临时食堂、办公用房及施工人员居住所需的场地,仅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投标人应全方面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条件,自行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吃住、办公、交通等问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

  当依据招标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 9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相关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达标(合格)标准执行,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承诺如果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

  (12)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规范: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如果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上招标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可以是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须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14)如果招标人在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招标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品质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标准为止,因中标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规格、型号、品质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对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招标人竣工资料(含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单等)二套。

  (16)中标人(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做好建委、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满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及要求,涉及协调、配合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及发生的费用以及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7)中标人(施工单位)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现有配电室设备搬迁及临时配电室设备安装、送电等工作,对此,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8)图纸说明、做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为准。

  2.7其他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它施工条件约束,本项目可能存在签订合同后无法如期正常开工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的情形,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招标人对因新冠疫情影响或施工条件约束等原因造成施工延误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对此做出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惩戒人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为2021-2022年中央国家机关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备案企业(定点供应商);专业承包资质须为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备案资质,须提供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采购企业资质截图;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备案企业(定点供应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备案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3.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至 2021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施工集中采购2021-2022年定点企业名录内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人(联系人)须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人社保证明等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资质证书以及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施工集中采购定点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登记资料或备案登记承诺并加盖公章。4、拟派技术负责人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施工集中采购定点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登记资料或备案登记承诺并加盖公章;5、外省市的施工企业须持有北京市建委备案、登记或准入等相关审批、审核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2日在 北京科技大学校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招标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2334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联系方式:司文荣 010-59123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文荣

  电 话: 010-5912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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